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明升体育88教务处
院教〔2025〕65号
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部公厅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5〕9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我校能够准确及时完成数据填报,现启动2024—2025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高校实验室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落实好专人进行统计汇总,保证统计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全面反映我校实验教学、科研与实验室建设现状。
二、报送内容和分工
1.报送内容
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需报送8个报表,其中7个基础报表,1个综合报表。
2.统计时间范围
2024年9月1日到2025年8月31日。
3.责任分工
2024-2025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由教务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计划财务处、发展规划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协助,各二级学院、教辅单位配合。
具体分工如下:
序号 | 分工部门 | 配合单位 | 统计表名称 |
1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各二级学院、教辅单位 | 基表一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SJ1) |
2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各二级学院、教辅单位 | 基表二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SJ2) |
3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各二级学院、教辅单位 | 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
4 | 教务处 | 科技处、社科处、各二级学院、教辅单位 | 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
5 | 教务处 | 科技处、社科处、各二级学院、教辅单位 | 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
6 | 教务处、科技处 | 社科处、各二级学院、教辅单位 | 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
7 | 计划财务处 | 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各二级学院、教辅单位 | 基表七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
8 | 教务处 | 各二级学院、教辅单位 | 综表一 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 (SZ1) |
三、报送时间
1.请各单位于9月10日前将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和《承诺函》(附件3)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至邮箱249178751@qq.com。
2.为便于对统计数据汇总审核和检测,请各单位务必于9月20日前将统计数据Excel电子版发至邮箱249178751@qq.com。纸质报表(基表二、三、五、六、七)均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9月23日前报送到教务处215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学校发展、招生、评估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负责人为数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组织人员按时、规范完成此次数据报送工作。
根据上年度出现的问题和错误,务必注意以下问题:
1.避免字符长度超出。
基表一和基表三中仪器名称: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30(15个汉字)。
基表四中实验名称: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50(25个汉字)。
2.仪器编号在本校内具有唯一性,避免重复。
3.实验室是指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正式批准的教学和科研建制实验室或实验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49891937
附件:1.明升体育88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2.承诺函(模板)
3.填报说明
4.实验室数据填报基表1-7
65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zip
教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科学技术处 计划财务处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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