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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课堂教学质量督导评价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09-12  浏览:次  来源:教务处

各相关单位:

根据《明升体育88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修订)》(重文理教〔202524)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

二、评价主要对象

1.需要晋升职称的教师;

2.新进教师;

3.前一学期评价结果排名在学院前后 3%

4.学生投诉的教师。

三、相关要求

1.申请职称评聘的教师在学校教改课比赛中获得二等奖或在省市级教学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可直接认定为教学评价合格,不必申请督导课堂教学评价。

2.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须符合《明升体育88课堂教学规范》(重文理教〔202543号)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教师不予督导课堂教学评价。

四、评价申请

1.需要晋升职称的教师或者其它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教师,以课程管理单位为标准进行申报。

2.请各二级学院通知本单位的专兼职教师及时申报,并做好统计报送,并于918日前将纸质汇总表报送恪勤楼214A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462753235@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课堂教学质量督导评价申报汇总表

        关于开展课堂教学质量督导评价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2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