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与听课任务完成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督导与听课管理,确保学校相关制度有效落实,提升教学质量保障水平,根据《明升体育88教师课堂教学考核评价管理办法》(重文理院〔2024〕12号)、《明升体育88教学督导管理办法》(重文理教〔2021〕71号)、《明升体育88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修订)》(重文理教〔2025〕24号)、《明升体育88听课制度(修订)》(重文理教〔2025〕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工作与各级各类人员听课任务完成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对照各学院学期初制定的督导工作计划,检查各项任务、活动的推进落实与完成质量。
2.各级各类人员听课任务完成情况:依据学校听课制度要求,检查教学单位负责人、学院督导组成员、专任教师等各类人员完成听课节次、听课记录规范性与有效性等情况。
3.教学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学院负责人评价、学院督导组评价、同行专家评价等活动的组织实施过程、记录材料完整性以及评价结果的反馈与运用情况(学生评教结果由教学督导办公室另行提供)。
4.新教师教学指导与帮扶落实情况:检查各学院针对新入职教师及青年教师制定的指导计划、开展的帮扶活动(如听课指导、教学研讨、结对帮扶等)及其实际效果。
5.专项督导任务完成情况:检查围绕课程思政、实践教学、实习检查等专项督导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
二、工作安排
1.全面自查与材料收集
听课记录核查:各单位须全面收集并核查本单位所有应完成听课任务人员的《听课记录本》或等效记录材料,确保记录真实、规范。
督导工作梳理:对照学校及本单位督导工作计划,系统梳理本学期各项督导工作的开展情况、过程记录及工作成果。
评价材料整理:整理学院负责人、督导组、同行专家等开展教学评价的原始记录、评分表、反馈意见等过程性材料。
2.数据统计与表格填报
根据核查后的听课记录,如实、准确统计本单位人员听课节数,并按要求填写《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听课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1)。
各二级学院需汇总整理本学期各项教学评价结果,填写《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评价结果汇总表》(附件2)。
3.撰写工作总结
各二级学院须在全面自查梳理的基础上,认真撰写《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应涵盖:本学期督导工作计划执行概况、听课任务总体完成情况、各类教学评价组织实施情况、新教师指导与专项督导工作成效、工作中的特色亮点与创新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原因分析、下一步改进措施与建议等。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二级学院:需提交《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听课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评价结果汇总表》(附件2)以及《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总结》等3个材料的纸质版(学院领导签字并盖章)及电子版。
2.教学服务部门(需完成听课任务的):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本单位相关人员的听课记录材料备查,并报送《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听课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1)的纸质版(部门领导签字并盖章)及电子版。
3.报送时间与方式:所有材料请于 2026年1月9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报送。纸质版送至教学督导办公室(恪勤楼214室),电子版请发送至教学督导办公室邮箱:462753235@qq.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单位名称+教学督导检查材料”。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充分认识教学督导与听课检查工作对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2.各单位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展自查,填报数据务必真实、准确、完整,总结工作要客观全面。
3.请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规范,完成自查、总结及材料报送工作,不得迟报、漏报。
4.各二级学院应按照学校教学档案管理规定,对本学期所有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的原始过程性材料(如听课记录本、评价表、活动记录、反馈意见等)进行分类整理、编号造册,妥善存档,以备随时调阅核查。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听课完成情况汇总表
2.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评价结果汇总表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与听课任务完成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zip
教务处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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